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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币单位活期存款

产品名称

外币单位活期存款

产品说明

外币单位活期存款是单位客户将外币存款存入银行,事先不约定存期,随时可以存取,按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挂牌公布的活期存款利率计息的一种存款。

币种

外币单位活期存款开办的货币种类为美元、港币、日元、英镑、瑞士法郎、澳大利亚元、加拿大元、欧元、新加坡元,其他可自由兑换的外汇可按存入日的外汇牌价折算成上述货币入账。

利率

按中国银行挂牌公布的外币活期存款利率执行

计息方式

外币活期存款计息方法为积数计息法,按照实际天数计息,每日计提利息,按季结息,每季末月20日为结息日,计息期内遇利率调整分段计息。

银行于结息日的第二个工作日为客户提供利息清单,并加盖业务公章。利息清单注有账号、户名、累计积数、货币种类、适用利率、利息、结息日期、计息期间。

单位货币以下辅币计息。

适用客户

凡符合外汇管理局规定的境内机构、驻华机构均可开立外币活期存款账户。

办理流程

申请开立外币单位活期存款账户时,客户应填写开户申请书、单位公函,并预留印鉴。

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及中国人民银行规定开户须经审批的,银行应在审核开户批准文件后,为该单位开立外币单位活期存款账户。

客户开立外币单位通知存款、定期存款时,须先开立外币单位活期存款账户。

服务渠道

取得经营外汇业务许可证的营业网点以上(含营业网点)机构可办理本业务。

温馨提示

1、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的要求,银行对应通过但未通过外汇管理局年检的账户或一年(按对月对日计算)未发生收付活动的账户,应通知客户自发出不动户销户通知之日起30天内到银行办理销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银行将视同客户自愿销户,列入长期不动户管理。

2、银行办理销户手续后,如客户要求继续在我行结算,按新开户处理。

3、客户办理撤销账户,根据外汇管理局相关规定执行,需外汇管理局审批的单位需出具外汇管理局销户批件、销户申请,写明销户原因,并加盖单位公章,银行据此办理销户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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