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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建中国保险公司,推动保险业务发展(1931年)

中国的保险业是随着帝国主义经济侵略而传入的,一直被洋商保险公司所垄断,每年保险业所收得的保费达4000至5000万元,利益丰厚。早在1885年招商局拨款创建仁和、济和两家保险公司,成为华商保险公司的开端。但由于其资金不足,经营不善,难以与洋商保险公司抗衡。

1929年张嘉璈出国考察时,对美国保险业在经济大萧条时期挽救美国财政金融危机的作用,感受很深。因此张向董事会建议设立中国保险公司,借以保障中行财产及贷款安全,同时可以收取保费,增加收入。董事会通过次建议,中国保险公司额定资本500万元,先收半数,由中行独家投资。1931年11月,中国保险公司在上海仁记路(今滇池路)中行行址正式开业,中行上海分行总经理宋汉章兼任公司董事长。外埠代办处则附设在各地的中行机构内。

当时,中国保险公司的主要业务有一般保险业务、再保险业务和人寿保险业务。

一般保险业务初期以火险为主,后期又扩充到做茧子险、银钞险、运输险、汽车险、邮包险、奶牛险、电梯险、柜窗玻璃险、船壳险、水上运输险等。

再保险业务方面,为求稳妥,少冒风险,公司承保后,对每一个承保的危险单位,定下一个总的自负责任的数额(即自留额),超过这些限额的溢额则分给其他保险公司分保,即再保险。再保险人对危险单位的承受限额,以约定的最高金额及约定承受“倍数”为限,“倍数”又称“线数”。中行和英商太阳保险公司等承保公司,承担20条线中的10条,其余邀集伦敦其他保险公司承担。

1934年,汉口申新四厂发生火灾。中行对该厂有大量贷款,全部财产由中国保险公司汉口经理处承保,全部损失折合银元200余万元,占中国保险公司实收资本250万元的80%,成为当时国内保险业中空前大案。中国保险公司特派经理陈伯源立即赶赴汉口核实损失。太阳保险公司也派高级职员了解情况,按契约汇来应负担的赔款,加上中国保险公司应负担的部分,给申新四厂及时理赔,使该厂及早重建,恢复生产。申新四厂特在上海《申报》、《新闻报》刊登整幅鸣谢启事,以事实为中国保险公司作了有力宣传,使中国保险公司,名声大振,业务日增。

人寿保险方面,1933年中国保险公司拨出50万元作为人寿保险部的基金,开始经营人寿保险业务。种类有终身人寿保险、储蓄保险、人身意外保险、劳工保险、雇主责任保险等12种之多。人寿保险部于1937年改组为中国人寿保险公司。

1931年中国银行投资成立的中国保险公司便是现在的中国保险(控股)有限公司的前身。

相关资料:

中国保险(控股)有限公司简介

中国保险(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保险集团”)是隶属于国务院的国有控股金融保险集团,其前身是 1931 年在上海诞生的中国保险股份有限公司。1951年,根据国家关于保险业整体战略部署,中国保险集团将国内业务全部移交给中国人民保险公司,专注于海外业务。1998 年,根据国务院决定,原中国人民保险(集团)公司海外经营性机构划归中国保险集团,中国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与香港中国保险(集团)有限公司实行“两块牌子,一套班子”的管理模式。2000年以来,中国保险集团先后实现了太平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和太平保险有限公司在国内的复业以及太平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太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的设立,2002 年 8 月 20 日,公司正式更名为中国保险(控股)有限公司,成为中国第一家金融保险控股集团,也是唯一一家总部设在香港的中资保险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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